为进一步贯彻落实《烟台市“幸福教师”建设工程实施意见》,切实维护女教职工合法权益,关爱孕期、哺乳期女教职工,学院工会打造的“妈妈小屋”现已正式建成并投入使用,为特殊阶段女教职工打造私密温馨的休憩哺乳空间。


“妈妈小屋”设在B1一楼第五会议室对面B11005室,房间门口设置明显标识。室内精心配置沙发座椅、婴儿床、护理台、冷藏柜、微波炉、饮水机以及妇婴科普读物,兼顾休息、哺乳、母乳储存等实际需要。小屋安排专人管理,定期开展清洁消毒和设备维护,营造卫生舒适的使用环境。
一间小屋,一份温情。“妈妈小屋”的建成启用,是学院落实人文关怀、办好教职工实事的重要举措,也是学院保障女教职工权益的生动缩影。下一步,学院工会将持续优化母婴配套设施,打磨服务细节,用心守护母婴健康,把工会“娘家人”的温暖落到实处。
(来源:工会 撰稿:梁晓明 审核:周桂英)